野生动物到底携带多少人兽共患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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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病毒(SARS-CoV)、中东呼吸热病毒(MERS-CoV)和新型冠状肺炎病毒(SARS-CoV2)等是近些年出现的令人闻之色变的新发传染病病原体。不管是民众的 “猜测”,还是最后的科学推断,我们发现这些新发病原在溯源上都和动物有关,有些病原的祖先甚至可以追溯到野生动物身上。
我们把在自然状态下(与科学研究的实验条件下相对应)既能感染人也能感染动物的病原叫做人兽共患病原,由此类病原引发的疾病被命名为人兽共患病(Zoonoses)。人兽共患病的种类其实很多,目前已知的已超200种,典型的比如狂犬病(病原为狂犬病毒)、弓形虫病(病原为刚地弓形虫)、结核(病原为结核分枝杆菌)等。未发现的人兽共患病原又有多少呢?以病毒为例,据估测,未发现的寄生于哺乳动物和鸟类的病毒多达170万种,其中54万~85万种具有感染人的能力 [1]。
也就是在 “人兽共患病” 这个背景下,人和动物是平等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兽共患病的发病态势也在变化。之前由于公共卫生水平低下引起的疾病患病率显著下降,例如土源型寄生虫病。但是,新的生活习惯(探险、宠物饲养以及饮食方式变化等)也会增加其他人兽共患病的风险。我们在做预防人兽共患病的社区宣传时,重点关注的是人们生活中的事情,而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野生动物交易对人兽共患病原传播的作用。我们在这里讲的野生动物指非驯养动物,这些动物可能是 “纯” 野生,也可能是人工繁育和人工饲养的。
其实,野生动物交易市场还是很庞大的。通过统计2012年-2016年全球合法野生动物交易,我们可以发现爬行类动物在野生动物市场交易的数量最多,其次为鸟类和两栖类。哺乳动物的进出口贸易总量分别为102104和168336,这其中灵长类动物占了94.8% [2]。
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数据比较零散。数据显示,我国司法机关判决的涉及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案件在提升,这既体现了我国对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也从另一方面说明非法野生动物贸易规模也很大 [3]。
我们关注野生动物贸易不仅是为了生态平衡,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类健康。
相比于家畜家禽和宠物,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更广,和自然环境的互作更加频繁,携带的病原也会更多一些。虽然人类的活动范围在扩张,但自然条件下和野生动物直接接触的机会还是比较低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以及餐厅可能是人类和野生动物 “交流” 最频繁的地方,也是人兽共患病原由动物传播给人危险系数最大的场所。
那么,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兜售的动物有多少携带人兽共患病原?病原种类有哪些?
美国麻省大学(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生物学系教授 Kamaljit S. Bawa 团队对往年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分析了野生动物交易市场中的哺乳动物身上携带的人兽共患病毒的种类 [4]。
该团队分析的野生动物种类比较齐全,包括啮齿目(Rodentia,鼠、兔等)、翼手目(Chiroptera,蝙蝠等)、灵长类(Primates,猴等)、偶蹄目(Cetartiodactyla,鹿等)和食肉目(Carnivora,虎等)等。结果还是令人震惊的:有75%人兽共患病毒可以在市场交易中约四分之一(26.5%)的野生动物身上查到!
具体来讲,参与市场交易的哺乳动物携带的病毒种类(878种)以及人兽共患病毒种类(170种)远高于家畜(分别为288种和117种)。2012年-2016年,能够合法交易的210种哺乳动物携带有51%的人兽共患病毒。在当前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灵长类、偶蹄目和食肉目是人兽共患病毒的三大储存宿主。经过预测,研究人员发现有44种未来可能进入市场交易的动物携带了47种人兽共患病毒。同时,家养动物和交易市场的动物所携带的病毒种类重叠度远高于家养动物和非市场交易动物的病毒重叠程度。这就提示,家养动物(例如骆驼)是将人兽共患病原从野生动物传递给人的中间媒介。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个规定的目的就是延长人和野生动物的空间距离,避免人兽共患病原传播到人群。保障人类健康还是要从远离野生动物,更不要食用野生动物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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