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遗传资源出新规,未经批准采集、使用将受到巨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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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冯水寒
责编 | 叶水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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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遗传资源是科学研究和药物开发的关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5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旨在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维护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该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开始施行。
该条例明确指出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了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及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而未经批准,采集、保藏、使用特定人类遗传资源将会受到巨额处罚。
事实上,早在1998年我国就制定公布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管理办法变得不再完备。近些年来,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与监管。就在去年,科技部公布了对5家知名药企和一家医疗机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口出境活动)的行政处罚。
本次发布的管理条例处罚措施比以往发布的规定、草案都更为严格,罚款最高可达一千万元人民币;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被永久禁止从事与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有关的活动。而在人类遗传资源利用方面,国家仍会继续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
► Nature的报道,图片来自Nature
国际学术期刊Nature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来自欧洲生物信息研究所(European Bioinformatics Institute)的著名遗传学家Paul Flicek表示,中国此举同其他地区的数据隐私保护规定类似,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一旦违反该条例,可能会面临更加高额的罚款,甚至达到公司年营业额的4%。他还认为,中国的相关条例是否会对国际研究构成障碍,将取决于其实施方式,现在判断还为时尚早。
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院长徐讯则表示,新法规让我们对如何进行研究和开展国际合作(指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更加明确。
参考资料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6/10/content_5398829.htm
http://www.gov.cn/zhengce/2019-06/11/content_5399059.htm
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d41586-019-01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