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蒜书
“其次,光复一地,统治一地。前三天是军在政先,由布政使司官员统计地方豪绅从贼、通匪名单,军队实行抓捕,再由提刑使司定罪量刑。为了平复地方治安,文官可以请求保护,军队也可以自行镇压逆匪。三天之后,组建巡检司、警察局,各营主战部队回归建制,地方安靖交予行政官处理。”
字数 07.12万字
类型 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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